公共安全管理知識
時間:2017-11-29 21:47
作者:mj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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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公共安全管理,則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及社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進行而做出的各種行政活動的總和。 根據聯合國的界定,影響公共安全的突發公共事件主要是:(1)自然災害,又可分為地質方面,水文氣象方面,生物學方面;(2)技術災難,來自技術或工業事故;(3)環境惡化,人類行為導致的環境和生物圈的破壞;(4)社會安全,包括戰爭和社會動亂等。其級別分為4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Ш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公共危機指的是對一個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架構產生嚴重威脅,并且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做出關鍵決策的事件。公共安全管理的任務與目的就在于解決公共危機問題,它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產生就客觀存在著的。 公共安全與公共管理密切相關,公共管理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部門,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種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依法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門活動績效,提供公共產品,從而達到增進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種管理活動。強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科學的公共安全觀,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統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體系的完善。